1. 法律定性: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属于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2. 法律依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同时,该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3. 核心分析:适用逻辑:劳动合同到期,公司有决定是否续签的权利,但如果不续签,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是否支付经济补偿。权利义务:公司有通知劳动者劳动合同到期及是否续签的义务;劳动者有知晓相关情况并决定是否续签的权利。关键构成要件在于公司是否维持或提高原劳动合同约定条件。4. 实务建议:公司应在劳动合同到期前,提前通知劳动者劳动合同即将到期,并告知是否续签的意向。若公司不续签,应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如对公司不续签或补偿有异议,可与公司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流程一般为:提交仲裁申请、仲裁委受理、开庭审理、作出裁决。需注意收集劳动合同、工资条等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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