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定性:停工留薪期工资兼具劳动报酬和工伤待遇属性。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核心分析: 从劳动报酬角度看,劳动者付出劳动,用人单位应支付相应报酬,停工留薪期工资是基于劳动者正常出勤应得收入,体现劳动对价。 从工伤待遇角度,它是保障工伤职工在治疗和恢复期间基本生活及后续康复权益的重要部分,是工伤保障体系的一环。 关键构成要件包括职工因工伤需暂停工作、处于法定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按原工资福利待遇支付。实务建议: 收集证据:劳动者需保留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工伤认定决定书等,证明劳动关系和停工留薪期情况。 协商解决:先与用人单位协商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可通过沟通、发送书面函件等方式。 寻求帮助: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其责令用人单位支付。也可申请劳动仲裁,按仲裁程序维权,准备仲裁申请书、证据等材料,通过仲裁确定工资数额及支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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