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定性:离婚后一方支付给另一方的抚养费,是基于父母对子女抚养义务而产生的经济支持。2. 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3. 核心分析:抚养费数额需综合考虑子女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父母双方有协商确定抚养费数额的权利和义务,若协商不成则由法院判决。关键构成要件包括子女的实际需求、父母的收入及财产状况等。4. 实务建议:双方可先自行协商抚养费数额,参考当地同年龄段孩子的生活支出、自身经济状况等因素。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起诉时需准备能证明子女实际需求(如学费票据、医疗费用清单等)、父母收入情况(工资条、纳税记录等)的证据。法院受理后会根据证据进行审理并判决,一般会定期给付抚养费,有条件的也可一次性给付。判决后若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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