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不再续签合同需按以下规定进行赔偿:1. 经济补偿标准: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例如劳动者在单位工作3年月工资5000元那么经济补偿为3×5000 = 15000元。2. 月工资定义: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若劳动者的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3. 支付时间: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同时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可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等途径维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应得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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