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般情况下,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2. 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3. 例如,一份判决书规定被告应在判决生效后10日内支付欠款,若被告未履行,那么申请执行的二年期间就从判决生效后第11日起算。又如,法律文书规定分三个月支付款项,每月最后一日为履行日,则申请执行期间依次从每个月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特殊情况可能导致申请执行期间中断、中止,需根据具体情形确定实际可申请执行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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