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定性:离职并不当然等同于解除劳动合同,二者存在一定关联但有区别。离职是员工离开工作岗位的行为,而解除劳动合同是终止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2.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3. 核心分析:若员工依法履行通知程序后离职,符合法律规定的,劳动合同解除,双方劳动关系终止。关键构成要件在于员工是否按照法定程序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和员工在劳动合同解除中有相应权利义务,如员工有通知义务,用人单位有办理离职手续等义务。4. 实务建议:员工离职前,应提前按规定时间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可通过快递等方式留存通知凭证。用人单位应在员工离职时及时办理工作交接、结算工资等手续。若双方对离职或劳动合同解除有争议,可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员工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通过法律程序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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