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定性:房屋漏水维修涉及到相邻关系中各方的权利义务问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第二百九十六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核心分析: 房屋漏水若因自身原因导致,业主有维修义务,要避免对相邻方造成损害。 若因相邻方原因导致漏水,相邻方应承担维修责任。关键在于确定漏水原因,这是划分责任的基础。实务建议: 首先拍照、录像保留漏水现场及损失情况。 查找漏水原因,可请专业机构鉴定。 若是自身原因,联系物业或自行找维修人员维修;若是相邻方原因,可先与对方协商,要求其承担维修责任。协商不成,可请物业或居委会调解,仍无法解决,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承担维修费用及赔偿损失。起诉时需提供漏水原因鉴定报告、损失证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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