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定性: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子加名字属于房屋产权变更行为。2.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3. 核心分析:由于未取得房产证,房屋产权登记尚未完成,此时加名字存在一定风险。从权利义务角度,加名行为可能涉及到出资等情况。若一方出资购房,另一方加名,可能涉及对房屋产权份额的约定。关键构成要件在于房屋是否符合加名的条件,如是否存在抵押、查封等限制交易的情况,以及双方是否达成加名的合意。4. 实务建议:收集相关证据,如购房合同、出资凭证等,证明双方对房屋的贡献。与开发商沟通,了解房屋办理房产证的进度以及加名的具体流程。可咨询当地不动产登记部门,了解未取得房产证时加名的具体要求和操作方法。若涉及贷款购房,需与贷款银行协商,看是否能在房产证办理前进行加名操作。一般需先还清贷款或经银行同意变更贷款合同等。双方达成加名协议后,可在房产证办理完成后及时办理加名手续,按照规定缴纳相关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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