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定性:离婚时残疾孩子抚养权的判定属于抚养权纠纷,核心在于确定孩子由父母哪一方抚养更有利于其成长。2. 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同时,《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六条规定,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一)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三)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3. 核心分析:法律适用逻辑是依据上述法律规定,综合考量父母双方的各种因素来判定抚养权归属。父母双方都有抚养孩子的权利和义务。关键构成要件包括孩子的年龄、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条件、孩子的意愿(八周岁以上)等。4. 实务建议:首先收集能证明自己抚养能力和条件更优的证据,如稳定的收入证明、良好的居住环境证明等。若对方存在不利于孩子成长的因素,如吸毒、赌博等恶习或患有严重疾病等,要收集相关证据。可以向法院提起抚养权纠纷诉讼,按照法院的要求和程序进行举证、开庭等。法律程序大致为立案、提交证据、开庭审理、法院判决。在诉讼过程中,尽量争取孩子的意愿表达(八周岁以上),以增加自己获得抚养权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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