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定性: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是严重违反法律法规且损害学生身心健康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学校应当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工作制度,对教职员工、学生等开展防治学生欺凌的教育和培训。学校对学生欺凌行为应当立即制止,通知实施欺凌和被欺凌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参与欺凌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对相关未成年学生及时给予心理辅导、教育和引导;对相关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给予必要的家庭教育指导。对实施欺凌的未成年学生,学校应当根据欺凌行为的性质和程度,依法加强管教。对严重的欺凌行为,学校不得隐瞒,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核心分析:学校有建立防控工作制度、教育引导、制止欺凌行为并通知监护人等义务;学生有遵守法律法规、不实施欺凌行为的义务。构成要件包括存在欺凌行为、造成一定损害后果等。实务建议:学校方面,要加强法治教育,定期开展相关培训和演练,建立完善的欺凌监测和处理机制。学生及家长要增强法律意识,教育孩子尊重他人,遇到欺凌及时报告老师或家长。一旦发生欺凌事件,学校应立即调查处理,收集相关证据,如现场照片、视频、证人证言等。若情节严重,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处理工作。同时,要关注受欺凌学生的心理状况,提供必要的心理辅导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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