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定性:定金是一种合同担保方式,具有一定的法律约束力。2.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3. 核心分析:适用逻辑:如果购房者因自身原因不想买房,属于给付定金方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退还定金;若因开发商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如房屋存在质量问题等,收受定金的开发商应双倍返还定金。权利义务:购房者有按约履行合同的义务,开发商有按合同约定交付房屋等义务。关键在于是否存在一方违约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情况。4. 实务建议:收集证据:如与开发商的沟通记录、认购协议等,证明定金交付及相关情况。协商解决:先与开发商友好协商,说明退定金的合理理由。寻求帮助:若协商不成,可向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或消费者协会反映情况。法律程序上,可考虑通过诉讼要求判定定金是否应退还,但需承担举证责任证明自身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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