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房屋税费的计算方式如下:1. 增值税: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款=含税销售额÷(1+5%)×1.5%。例如月租金收入5000元应纳税额=5000÷(1+5%)×1.5%≈71.43元。如果是出租非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款=含税销售额÷(1+5%)×5%。2.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3. 教育费附加:以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费率为3%。4. 地方教育附加:以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费率为2%。5. 房产税:个人出租住房按4%的税率征收。以不含增值税的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比如租金每月4000元房产税=4000×4% =160元。出租非住房按12%的税率征收。6. 个人所得税: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具体税费可能因地区政策不同而有差异建议向当地税务部门咨询准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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