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定性:离婚后更改抚养权属于变更抚养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2. 法律依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55条规定,离婚后,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应当另行提起诉讼。第56条规定了变更抚养权的法定情形,比如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等。3. 核心分析:适用逻辑:符合法定情形时,一方可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诉讼。权利义务:请求变更方需举证证明符合法定情形,另一方有义务配合法院查明事实。关键构成要件:要有法定的变更情形存在,且需通过合法的诉讼程序解决。4. 实务建议:收集证据:如证明对方不适合抚养孩子的医院诊断证明、对方虐待孩子的视频音频、孩子表达意愿的记录等。寻求帮助:可咨询专业婚姻家庭律师,了解诉讼流程和准备事项。法律程序: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和证据,法院受理后安排开庭审理,根据审理结果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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