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定性: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签订劳动合同的行为违反了《劳动合同法》中关于劳动合同订立的规定,属于违法行为。2.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3. 核心分析:适用逻辑: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了劳动关系但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书面合同,就适用上述法律条款。权利义务:劳动者有获得劳动报酬、享受法定福利等权利;用人单位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依法支付工资等义务。关键构成要件: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未在规定时间签订书面合同。4. 实务建议:收集证据:如工资支付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责令用人单位签订合同。法律程序:先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双倍工资等。仲裁时需提交相关证据,仲裁委审理后作出裁决,对裁决不服可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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