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定性: 离婚时房产过户涉及财产分割及物权变更等法律关系。房产过户是房屋所有权从一方转移至另一方的行为,而离婚是解除婚姻关系。2.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七十六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3. 核心分析: 法律适用逻辑:先确定房产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再根据双方对房产处理的意愿确定分割方式。若要过户,需依据物权变动规则办理登记。 权利义务:夫妻双方对共同房产有平等处理权。若房产归一方,另一方有获得相应补偿的权利。办理过户时,转让方有协助办理登记的义务。 关键构成要件:房产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且无特殊约定属于共同财产;双方就房产分割达成一致或经法院判决。4. 实务建议: 若双方协商一致,可先签订离婚协议,明确房产归属及过户事宜,再办理离婚登记,之后按协议过户。 若无法协商一致,可起诉离婚,由法院判决房产归属,拿到判决书后再办理过户。 收集证据:准备房产相关证件,如房产证、购房合同等,证明房产的取得时间及出资情况等。 寻求帮助:可咨询当地婚姻登记机关了解离婚登记流程,咨询房产登记部门了解过户手续。法律程序一般是先协商或起诉离婚,然后依据结果办理房产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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