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定性: 离婚协议中约定房子归孩子属于赠与行为,是一种财产处分约定。2.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离婚协议一般是书面形式,符合合同订立形式要求。同时,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离婚协议中关于房子归孩子的约定符合赠与合同特征。3. 核心分析: 法律适用逻辑:该约定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就具有法律效力。 各方权利义务:赠与人有按约定交付房屋的义务,受赠人(孩子)有接受赠与房屋的权利。 关键构成要件:一是双方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二是意思表示真实;三是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4. 实务建议: 虽然协议有效,但为保障孩子权益,建议尽快办理过户手续。办理过户时,携带离婚协议、离婚证、房产证、孩子身份证明等材料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 若一方不配合过户,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凭借生效判决书或调解书申请强制执行过户。收集好离婚协议等相关证据,向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协助过户义务。法律程序一般是先立案,然后法院审理,最后根据判决执行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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