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定性:公司不给报工伤鉴定侵害了员工的合法权益,属于劳动纠纷范畴。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核心分析:适用逻辑:员工受伤符合工伤情形,公司有义务申报,未申报的员工可自行申报。权利义务:员工有权获得工伤赔偿,公司有协助申报及承担相应责任的义务。关键构成要件是事故发生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且因工作原因。实务建议:收集证据,如劳动合同、医疗诊断证明、事故现场证明等。自行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若部门不受理或对结果有异议,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法律程序一般是先申请工伤认定,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最后根据鉴定结果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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