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定性:离婚后农村小孩抚养费用问题属于婚姻家庭法律关系范畴,涉及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抚养义务的履行及费用确定。2.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3. 核心分析:适用逻辑:先由双方协商抚养费数额与支付方式,协商不成则由法院判决。权利义务: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有支付抚养费义务,抚养子女一方有监督抚养费合理使用权利。构成要件:需明确子女实际需求、当地生活水平及父母双方负担能力。4. 实务建议:收集证据:如子女生活学习开销票据、当地农村生活成本数据等。协商解决:双方先自行协商抚养费数额、支付方式和期限。诉讼途径: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证据和相关因素判决。法律程序一般是先立案,然后法院安排调解或开庭审理,最后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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