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定性:协议离婚中的冷静期是一项法律规定,旨在给夫妻双方在决定离婚后一个冷静思考、反悔的时间段。2.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与《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联)》一并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3. 核心分析:适用逻辑:适用于协议离婚情形。权利义务:夫妻双方有平等的权利申请离婚,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可撤回申请。关键构成要件:婚姻登记机关受理申请后开始计算冷静期,冷静期届满三十日内双方需共同申请离婚证。4. 实务建议:收集证据:无需特别收集证据。寻求帮助:向当地婚姻登记机关咨询办理离婚登记流程及冷静期规定。法律程序:先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等待三十日冷静期,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共同去申请离婚证,若一方反悔撤回申请则重新考虑离婚事宜。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