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定性:离婚冷静期是我国法律为减少冲动离婚而设置的一项制度,适用于协议离婚。2.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联)》,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联)》,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与《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联)(联)》一并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3. 核心分析:适用条件:仅适用于协议离婚,诉讼离婚不存在冷静期。时间节点:从婚姻登记机关受理离婚申请开始计算30天冷静期,冷静期届满后还有30天申请发给离婚证的期限。权利义务: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可撤回申请,冷静期届满后双方应共同申请离婚证,否则视为撤回。4. 实务建议:如果打算协议离婚,需提前了解冷静期规定。在冷静期内,可思考是否真的要离婚,若确定要离,冷静期届满后及时去申请离婚证。收集好相关证件材料,如身份证、结婚证等。注意冷静期的起止时间,避免错过申请离婚证的期限。如在冷静期内遇到问题,可咨询当地婚姻登记机关了解具体流程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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