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定性:这属于离婚纠纷中子女抚养权的争夺问题。2.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3. 核心分析: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孩子,母亲有优先抚养权。已满两周岁的孩子,法院综合双方经济状况、生活环境、教育背景等因素判断谁抚养更有利。八周岁以上孩子,尊重其意愿。关键在于提供能证明自身抚养优势的证据。4. 实务建议:收集自身抚养优势证据,如稳定收入证明、良好居住环境证明、教育陪伴记录等。可先尝试协商,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起诉时准备好起诉状、相关证据材料。按法院通知参加庭审,在法庭上充分阐述自己抚养孩子的优势和意愿。 潜在风险是证据不足可能导致抚养权判给对方,所以要注重证据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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