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一般由以下人员组成:1. 职工代表:由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推举产生代表职工利益参与调解工作。2. 企业代表:通常由企业的人力资源部门、工会等相关部门人员担任代表企业方。3. 工会代表:工会在劳动争议调解中发挥重要作用其代表熟悉劳动法律法规和职工情况。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是单数以保证在调解过程中能够充分讨论、公正决策。其职责是负责调解本企业内发生的劳动争议通过宣传劳动法律法规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解决纠纷维护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例如当职工与企业发生工资、工时等方面的争议时调解委员会会介入组织双方沟通协商找出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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