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定性:房贷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视具体情况而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核心分析:若房贷是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那么这部分房贷对应的房产份额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一方在婚前支付首付,婚后用个人财产还贷,房产登记在首付方名下,离婚时该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关键在于房贷支付的资金来源及房产购买时间等因素。实务建议:若要确定房贷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需收集购房合同、贷款合同、还款记录等证据来证明资金流向。若产生纠纷,可先尝试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证据和法律规定进行判定。法律程序大致为起诉、立案、举证、开庭审理、判决等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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