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中财产给付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并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一般来说可以约定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的一定期限内给付比如10日、15日等。也可以约定在某个具体日期前完成给付。若未明确约定给付时间那么双方应按照有利于对方实现财产权益的原则及时履行给付义务。例如房产过户等涉及产权变更登记的财产应在办理完相关变更手续后尽快交付相应款项或协助完成变更登记;存款等货币类财产应在合理时间内进行转账或交付现金等。如果一方未按照约定时间给付财产另一方有权要求其履行给付义务。若协商不成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要求法院判决对方按照约定履行财产给付义务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等。总之双方在协议离婚时应就财产给付时间明确约定以保障各自权益的顺利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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