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工留薪期和一次性伤残待遇并不冲突以下为您详细说明:1.停工留薪期: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2.一次性伤残待遇:是指工伤职工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定伤残等级后按照相应等级享受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例如十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此外还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这些待遇是对工伤职工因伤残导致的劳动能力损失等给予的一次性补偿。3.两者关系:停工留薪期是保障职工工伤治疗期间的工资福利使其能安心养伤;一次性伤残待遇则是基于伤残等级给予的一次性经济补偿。职工先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之后再根据伤残等级享受一次性伤残待遇二者相互补充共同保障工伤职工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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