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证据收集:需整理能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包括工资支付凭证、考勤记录、工作证件、入职登记表、同事证言等。2、仲裁申请: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同时提交证据材料、个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及用人单位工商登记信息。3、受理审查:仲裁委收到申请后5日内审查,符合条件的出具受理通知书并通知双方;不符合的书面告知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可就该事项向法院起诉。4、开庭审理:仲裁委开庭前5日通知双方开庭时间、地点;开庭时双方举证、质证、辩论,仲裁委可主持调解,达成协议的出具调解书,调解不成进入裁决。5、裁决作出:仲裁委自受理之日起45日内作出裁决,案情复杂经批准可延长15日;裁决书送达后,双方不服可在15日内向法院起诉,逾期未起诉则裁决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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