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选择,需结合用工性质、权利保障需求及法律规定判断,核心差异如下:1.法律调整与保障不同劳动合同属劳动关系,受《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强制调整,劳动者享有社保缴纳、最低工资、加班工资、经济补偿等法定权利;劳务合同属劳务关系,受《民法典》调整,权利义务以约定为准,无上述法定强制保障。2.主体与用工场景不同劳动合同主体为用人单位(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等)与劳动者(自然人),适用于长期稳定全职用工;劳务合同主体无严格限制(单位、自然人均可),适用于临时、短期、一次性劳务(如兼职、项目外包)。3.风险与责任不同劳动合同中,劳动者工作期间的风险由用人单位承担;劳务合同中,风险按约定或过错原则承担。综上,若需长期稳定用工及法定权益保障,优先选择劳动合同;若为临时劳务,可选择劳务合同。具体需结合实际用工需求及法律规定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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