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房产系父亲单方为孩子购置。从法律角度来看,若父亲明确表示该房屋是赠与孩子个人,且房屋登记在孩子名下,那么此房屋属于孩子的个人财产。这是基于赠与合同关系,父亲将房屋产权无偿给予孩子,完成相关产权登记手续后,赠与行为生效,房屋的所有权归孩子。若父亲是以孩子名义购房,实际出资且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等目的,后续产生纠纷时,可能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判断房屋的性质,比如购房资金来源、家庭居住使用情况等。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若夫妻双方无特别约定,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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