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男方父母以全款方式购置房屋。此情形下,依据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该房产性质认定如下:从法律角度看,这属于男方父母对男方一方的赠与行为。根据相关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所以,这套由男方父母婚前全款购买的房子,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应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这意味着,若未来婚姻关系发生变化,该房产在分割时,仍归男方个人所有,不会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配。其法律依据在于对婚前财产归属的明确界定,旨在保护财产所有人基于婚前购买行为所享有的财产权益,维护婚姻关系中财产的清晰界定与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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