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归属问题,需视具体情况而定。若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可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之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若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则该出资应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此外,若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总之,婚后父母给钱买的房子是否属于婚后财产,关键在于出资情况及产权登记情况,不同情形适用不同法律规定来判定其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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