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未办理房产证的房子归属问题较为复杂。首先需明确,此类房屋的产权状况不明晰,其分割需综合多方面因素判定。若该房屋系夫妻一方在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贷款购买,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且房屋登记在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离婚时双方先协商,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可判决该房屋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若房屋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即便未办房产证,但能证明是夫妻共同出资的,一般会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则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总之,离婚后未办房产证房子的归属,关键在于房屋的购买时间、出资情况等因素,最终由法院依据相关法律和实际情况作出公正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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