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男方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女方名下,之后双方未能成婚。在此情形下,该房产归属存在法律争议。从出资角度看,男方婚前出资,若能证明出资性质为借款,可主张女方返还相应款项。若认定为赠与,在未结婚的情况下,根据相关司法实践,对于附条件的赠与,结婚目的未达成,男方有权要求女方返还房产或相应出资款。因为结婚是赠与房产所附的潜在条件,当条件未成就时,赠与行为的基础发生变化。从产权登记角度,虽登记在女方名下,但结合出资情况及双方预期等因素综合判断。若男方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出资及对房产归属的明确意思表示,法院会根据具体事实和法律规定进行公正裁决,以平衡双方权益,确保在这类复杂财产纠纷中,法律适用准确,公平合理地解决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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