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结婚时给女方所花之钱能否要回,需视具体情况而定。若该款项属于彩礼性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司法实践,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给付彩礼一方有权请求返还彩礼。比如以结婚为目的给予女方数额较大的财物,后双方未成婚,男方可主张返还。若为一般赠与,比如日常的小额开支、表达爱意的礼物等,通常视为不可撤销的赠与,不能要求返还。但若是附条件的赠与,如以结婚为条件给予女方一定财物,而最终结婚目的未能实现,符合法定情形时,给付方也可要求返还。所以,要判断能否要回,关键在于明确所花钱款的性质及是否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返还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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