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一般不能直接复议。劳动纠纷主要通过劳动仲裁和诉讼解决。如果是劳动仲裁裁决,在特定情形下可以向法院起诉,例如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对终局裁决之外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而对于终局裁决,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仲裁裁决存在法定撤销情形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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