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买受人在催告后的合理期限内,最高法院的这个司法解释确定这个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在此期限内仍不支付,那么,出卖...
在房屋买卖时,该房屋所占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也随之转移,这就是所谓的“地随房走”。房屋买卖双方签订购房合同后,买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有规定:“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
借名买房是存在相当的法律风险的,选择借名买房的现实原因有:第一、为规避法律政策;第二、借用他人资格享受某种购房...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3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就保修...
房屋买卖双方签订预售合同后,没有进行登记备案,一方当事人是不是可以以此请求确认合同无效: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
因商品房预售施行预售许可证制度,只有开发商持有预售许可证明,具备预售许可证,其与买受人签订的预售合同才是有效的...
第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第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第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
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使用前由出卖人承担...
首先,购房者要搞清楚开发商延期交房的原因,一般可以通过咨询开发商或者房管部门得到答复。第二,需要注意的是,遇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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