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当车辆发生交通事后首先第一时间报警和通知保险公司,要求保险公司及时到现场,在车辆理赔流程中,最为重要就是查勘和定损。可以说,查勘是决定交通事故是否能够获得保险公司赔偿的基础条件,当保险公司的人员对事故进行查勘的时候,车主应该积极进行配合,迅速有效的完成查勘步骤,快速进入定损环节。定损会直接影响到保险公司的赔付金额的多少,所以当保险公司的定损价格与车主们所认为的损失不一致的时候,纠纷就会产生。对于定损问题有争议的话可以进行协商。办理过车险理赔的车主都知道,关于维修方面的纠纷和争议是保险公司和车主之间最突出的问题,通常都会出现保险公司所定损的价格要远低于维修厂商所给出的价格,其实,如果出现了对定损价格结果不满意的话,车主可以不在定损单上签字,此时车主可以就定损问题进行商讨以达到合理的价格。对维修的方式进行提前确认,零部件是修复还是更换,车主在定损前要和定损人员确定好,以避免产生定损争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二条
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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