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产权是指房产的所有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利,也就是房屋各项权益的总和,即房屋所有者对该房屋产权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房屋产权变更分为以下几种情形:
(一)夫妻间产权变更:夫妻离婚后将共有房产转移为其中一方所有或双方共同所有,需提供以下材料:产权证、离婚协议、身份证复印件、填写申请表后办理过户手续,具体税费将具体计算。
(二)房屋继承引起的产权变更:所谓房屋的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所有。因此,只有被继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才能被继承。
(三)房屋买卖引起的变更:房屋买卖是指将自己名下的房产进行买卖.自己名下的房产必修具备房屋产权所有。可持产权证、买卖双方身份证、买卖契约,到当地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办理过户手续。
(四)房屋赠与产生的变更: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应订立书面合同。申报材料:房屋权属证书,房屋赠与公证书,评估报告书,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其他相关资料。
法律依据:
《房屋登记办法》
第二十八条房屋登记机构应当将房屋登记资料及时归档并妥善管理。申请查询、复制房屋登记资料的,应当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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