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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房价行情下签售房合同要怎样办

2019.10.13679次播放房产纠纷举报
视频内容

合同有效,但是可以违约,需要承担一定的违约金。
一般情况下,签订完买卖合同未办理房产过户登记的,购房人不拥有房屋的产权。
不卖的话算毁约,需支付违约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5条规定,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如果是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买方未履行自己的合同,那么可以视买方违约并提出相应的损失赔偿,同样,如果在签定合同后单方面违约的话,那么另一方也有权利向你提出赔偿。
因此,收完对方定金后不想卖了,属于违约行为,需要双倍返还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5条
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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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讲嘉宾

廖衍玲

四川君合律师事务所

廖衍玲律师,合伙人律师,擅长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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