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法律依据:《新婚姻法解释三全文(2018新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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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婚姻法》第46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1、是重婚的;2、是有配偶...
《婚姻法》列明了四种法定过错,可以获得损害赔偿的情形。第一是重婚的。第二是有配偶者和他人同居的。第三实施家庭暴...
有下列情形,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
李小苑
四川宗华律师事务所
李小苑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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