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病史和血缘关系
1、先问问男女双方是否存在血缘关系,当然表哥表妹就不要出现在那了!,而且两人都要出示单位的“婚姻状况证明”。
2、了解双方现在和过去的病史,像有没有患有性病、麻风病、精神病以及各种传染病、遗传病,此外,在重要的脏器、泌尿生殖系统疾病和智力发育情况等方面是否健康。
3、了解双方个人情况。询问是否存在对生育功能有影响的工作和居住环境,以及抽烟喝酒等嗜好等。
4、询问女方月经史以及男方的遗精情况。
5、双方家族史,就担心会否出现近亲结合的事情,重点询问与遗传病有关的病史。
6、如果是再婚的话,就要对以往的婚育史进行询问了。
二、体格检查,包括内科检查、生殖器检查以及实验室检查。
1、内科检查:这也是最基础的身体检查了,就是全身检查!
2、生殖器检查:其作用是便于发现是否存在影响婚育的生殖器疾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第十四条
经婚前医学检查,医疗、保健机构应当向接受婚前医学检查的当事人出具婚前医学检查证明。婚前医学检查证明应当列明是否发现下列疾病:(一)在传染期内的指定传染病;(二)在发病期内的有关精神病;(三)不宜生育的严重遗传性疾病;(四)医学上认为不宜结婚的其他疾病。发现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疾病的,医师应当向当事人说明情况,提出预防、治疗以及采取相应医学措施的建议。当事人依据医生的医学意见,可以暂缓结婚,也可以自愿采用长效避孕措施或者结扎手术;医疗、保健机构应当为其治疗提供医学咨询和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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