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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现售需要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2019.01.173183次播放房产纠纷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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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这个条件主要为了确保现售商品房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主体资格合法。
(二)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主要为了确保现售商品房的用地合法。
(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主要为了确保现售商品房规划、建设手续合法。
(四)已通过竣工验收。主要为了确保现售商品房符合工程建设质量标准。
(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主要为了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
(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主要为了确保现售商品房达到基本使用条件。
(七)物业服务方案已经落实。主要为了避免商品房销售后产生纠纷,同时物业服务也是买受人决定是否购买商品房的因素之一。
(八)房地产开发企业现售商品房时应完成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也就是得取得常说的大确权或者叫大证。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
第七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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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讲嘉宾

西安婚姻家事李永强

陕西德伦律师事务所

西安婚姻家事李永强律师,专职律师,擅长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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