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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之后没有抚养权的一方可以强行将孩子带走吗

2020.10.153847次播放婚姻家庭举报
视频内容

离婚之后没有抚养权的一方强行将孩子带走,这种做法是不合法的,同时也是对孩子极为不利的。如果孩子的抚养权是通过法院判决来认定的,则可以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将孩子带回来。
如果是双方协议离婚并达成孩子抚养权协议,则需要再次起诉到法院,要求法院确认孩子抚养权归属的,然后再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等。
继父母的对继子女的抚养权
继父母和继子女之间的关系和一般的父母子女关系不同,具有姻亲关系和教育抚养关系,但不具备血缘关系,这种权利和义务是可以解除的,由此推论: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生父和继母都要求抚养该孩子的,抚养权归生父母所有。
法律依据:《婚姻法
第三十八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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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讲嘉宾

西安婚姻家事李永强

陕西德伦律师事务所

西安婚姻家事李永强律师,专职律师,擅长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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