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抵押房是指在某些条件下,房地产开发商为了后续项目的建设或开发,而向银行或房地产的相关行业(如建筑商、材料商等)进行融资、贷款所抵押的该房地产项目中尚未出售的房屋的全部(或部分)的产权或使用权。
抵押房是可以购买的,但在购买时应注意相应的解押条件,否则可能无法顺利获得房权而导致房地产纠纷。
明确签购房合同的对象。虽然“工程抵押房”由开发商抵押给了债权公司一方,但房子的产权仍属于开发商。因此买家要购买“工程抵押房”,就必须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而与债权公司签订的购房合同无效。
明确问题承担方。既然合同是与开发商签的,权利义务当然由开发商承担。有的购房者认为房子是从施工企业手里买的,与开发商签合同只是走形式,一旦出问题应当找施工企业,这种想法是错误的。施工企业并不是商品房销售合同的一方,合同对其没有约束力。因此,购房者签合同时应慎重。
约定价格写进合同索要售房发票。购房者一般都是因“工程抵押房”便宜才买的,但房价是施工企业确定的,而合同却是与开发商签的。一旦产生纠纷,开发商就可以依据合同要求购房者补足房款,届时购房者将有口难辩。因此,购房者签合同时,应将与施工企业约定的价格写进合同。此外,发票应当由开发商出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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