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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间接证据

2019.10.141157次播放刑事辩护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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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接证据是与直接证据相对的概念,主要是指该证据不能直接的证明案件事实。现实中,间接证据是大量存在的,而在诉讼过程中也有一套运用间接证据的规则。
在运用间接证据定案的情况下,必须遵守以下规则:
1.每个间接证据都是依法取得且已查证属实。首先,必须审查间接证据的来源和表现形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其次,对每个间接证据必须经过庭上质证,查证核实。
2.间接证据必须与案件事实存在客观的内在联系。
3.间接证据必须有足够的数量,使证据形成一个完整的、严密的证明体系。
4.间接证据之间,间接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必须协调一致,没有矛盾。
5.间接证据的证明体系必须足以排除其他可能性,能得出被告人有罪的惟一结论。刑事案件有其自身特点,且认定案件事实要达到排除合理怀疑的程度,其判决的严厉性高于民事判决,这就对证据的证明力要求较高。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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