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法

您的位置:首页 > 华律说法 > 房产纠纷 > 哪些二手房不能进行买卖

哪些二手房不能进行买卖

2019.10.3010399次播放房产纠纷举报
视频内容

经常会遇到咨询说,说有个房子什么什么情况能不能买卖呀,这里需要提示一点的是,能不能买卖这个问题本身含义宽泛,与能不能交易过户、能不能签订买卖合同并非严谨一致,从通常的意义上讲,我们大致从能不能实现房产交易过户的层面了解一下,哪些情况下的二手房不能进行买卖:
第一,没有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
第二,只取得使用权的房屋,如房管局直管的公房
第三,鉴定为危房的房屋;
第四,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兴建的房屋;
第五,已经被列入拆迁公告范围的房屋;
第六,所有权共有的房屋,其他共有权人不同意出售的房屋;
第七,所有权有纠纷的房屋;
第八,已经抵押,并且未经抵押人书面同意出售的房屋,当然,这种情况在涤除抵押权可以正常交易过户;
第九,依法被查封、扣押或者依法以其他形式限制权属转移的房屋;
另外,房屋已出租他人,出卖人没有按照规定通知承租人,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权益,这种情况下,所订立的合同存在被撤销的风险,存在交易过户无法完成的可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视频或语音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分享
更多 >相关视频问答
主讲嘉宾

西安婚姻家事李永强

陕西德伦律师事务所

西安婚姻家事李永强律师,专职律师,擅长房产纠纷

  • 558

    视频

  • 5606062

    播放量

咨询律师
相关文书下载 查看更多
相关话题
推荐语音问答
推荐精选解答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