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不论我们购买新房还是二手房,经常会遇到看房后与中介或者开发商签订看房协议的情况,那么看房协议算不算是正式的购房合同。一般情况下看房协议不属于正式的合同,只是意向性的协议书,不具备正式购房合同的合同要件。但也有极为特殊的情况,其合同名称虽为看房协议,但合同内容具备正式购房合同的基本内容,这种特殊的看房协议在法律上属于正式的购房合同,对合同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签订后双方均应诚实履行,不得随意违约或解除。
因此,在此律师建议,在签订任何协议之前一定要看清楚并理解合同内容后再签订,防止不诚信的卖家利用法律将买家陷入被动的境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二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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