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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房抵押应注意什么问题

2019.10.152135次播放房产纠纷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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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抵押人是期房的预购人。
期房抵押中,抵押人只能是预购人,不能是预售房屋的开发商。在实际生活中,由于房地产开发所需资金巨大,开发商为获得开发资金将其所得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在建工程作为标的抵押给银行向银行贷款,必须明确该法律行为是“在建工程抵押”,也就是在房屋尚未出售的情况下所设定的抵押,而不是期房的抵押,对已经预售的商品房,开发商不能再设定抵押。2、须签订有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
由于期房抵押合同是对主合同起担保作用的从合同,因而其必须以主合同的有效为前提,这个主合同即是商品房预售合同。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有效须包括:一方面预购人与预售人签订了期房合同,并按合同约定支付了一定比例的购房款;另一方面开发商的预售行为必须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3、期房抵押必须办理抵押登记。
期房抵押属于房地产抵押范畴。根据我国房地产管理法担保法的有关规定,房地产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抵押当事人应当到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九条
房地产抵押,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书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条
房地产抵押,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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