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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有纠纷能先判离婚吗

2019.09.293415次播放婚姻家庭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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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双方离婚的时候最大的争议是财产分割上面,彼此都希望能够得到一定的财产,因此对于财产分割分配的比例是存在着疑问。在双方就财产分割有异议的情况下,一方想要先结束掉两人的婚姻关系,那么可以先就离婚进行判决吗?
如在财产纠纷无法短时间内进行处置,一方想要先行尽快离婚的,可以仅就解除婚姻关系来向法院提出诉讼。如另一方没有在离婚诉讼中提出财产分割的反请求,那么法院将仅就夫妻是否符合离婚的法定条件进行审查来判决是否判决离婚。在法院判决后,任意一方可以另行再提起就财产分割的诉讼。也就是说可以先行处理是否离婚的事宜然后再处理财产分割的问题,但是建议在能够一并处理的情况下,将离婚事宜及财产分割等事一并通过诉讼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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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讲嘉宾

包弘斌

浙江政法联律师事务所

包弘斌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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