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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者法定退房的情形

2019.01.091570次播放房产纠纷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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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购房者法定退房一般有以下情形:
一、购房合同被依法确认无效后,买受人有权退房。因为开发商的销售行为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二、购房合同被依法撤销后买受人退房的情形。
按照《合同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对于买受人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或者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或者开发商以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的手段使买受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买受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变更或者撤销。
三、按揭不能,买受人在这种条件下也有权退房。
四、开发商迟延交付房屋或迟延办理产权证超过一定期限,买受人有权退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五、房屋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有权退房。
六、房屋主体结构质量存在问题,买受人也有权退房。
七、房地产商擅自变更规划、设计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八、套型与图纸设计不一致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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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讲嘉宾

胡传斌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

胡传斌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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