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是指为担保合同债权的实现,双方当事人通过书面约定,由一方当事人向对方预先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方式。
定金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签合同时,对定金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义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义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定金。
因此,如果装修合同签订后,装修公司不履行其装修义务的,则装修公司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若委托装修的一方反悔不想装修了,则无权要求装修公司退还定金。
另根据《担保法》第九十一条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因此,若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的20%,可要求装修公司退回多给的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八十九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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